10月24日,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联合印发实施意见,落实《住房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》(建房规〔2026〕3号)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