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知识产权局、海关总署联合印发《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》。意见提出,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海关总署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基础上,建立数据共享应用合作长效工作机制,强化调查协助,加强业务支撑。此外,意见还提出强化重点领域保护。